民用建筑亮化推进 主要道路使用绿色节能设施
信息来源:joojzz.com 时间: 2012-03-08 浏览次数:1104
记者近日从市政和园林部门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升无锡城市整体形象,根据《无锡市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办法》、《无锡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以及相关专项规划,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民用建筑亮化照明效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今年开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其建设单位应当将亮化专项设计方案报市照明管理机构审查,并出具专项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审查时,应提供亮化专项审查意见。
按照亮化方案,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民用建筑的亮化设施,应当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老新村整治过程中,同步规划、设计、实施亮化照明。对市区目前尚未完成亮化的原有各类民用建筑,要区分类型,分步实施,大力推进亮化改造、优化、提升、增设工作,努力实现市区重点区域、主要道路沿线的民用建筑设置有绿色节能、个性鲜明的亮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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