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的股东们最近都过得不太顺利,继二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厦建设”)持有浙江广厦股份被冻结后,大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也被冻结了。
1月27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发公告宣布,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124-02号),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厦控股”)持有的公司326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1月24日,冻结期限三年。广厦控股共持有浙江广厦股份32630万股,此次冻结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100%。
对于本次股权被冻结,广厦控股并没有给出详细解释,仅简单表示,主要是由于广厦控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所形成。广厦控股强调,在收到冻结信息后,已与债权人、被担保方协商沟通,争取尽快消除各方分歧、达成和解。
时代财经就此致电浙江广厦证券事务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控股股东的事情,具体涉案金额、涉案主体并不清楚,浙江广厦作为上市平台,只负责常规的披露工作。他还强调,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被冻结,与上市平台的业务无关,牵涉的应该是上市平台之外的业务。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则向时代财经透露了广厦控股本次股权冻结的主要原因:广厦建设集团安徽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公司”)未能按约定日期还款,安徽新华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广厦控股作为贷款担保人,被申请冻结持有浙江广厦的37.43%股权,此案违约金额约1亿人民币。
启信宝工商资料显示,安徽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由广厦建设持有70%股权,自然人徐飞龙持有剩余30%股权。广厦建设控股股东为广厦控股,持股85%,楼明持股15%。
在股权结构上,安徽公司与上市平台浙江广厦没有直接联系。亦因此,广厦控股强调,本次被冻结股份短期内不存在划转风险,不会对浙江广厦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安徽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厦建设,是广厦控股旗下从事建筑业务的平台公司,同时也是浙江广厦的二股东。
近段时间,二股东广厦建设的烦恼比较多,在子公司安徽公司发生债务违约之前的2018年11月,广厦建设因另一下属分公司发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导致其持有浙江广厦的472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申请执行轮候冻结,占浙江广厦总股本的5.42%,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1月9日,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本次司法冻结后,广厦建设累计被质押(冻结)股份为4723万股,其中:质押股份2000万股,冻结股份2723万股,轮候冻结股份4723万股。浙江广厦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称,这起司法冻结目前仍在协商中。
截至目前,由于二股东广厦建设两家附属子公司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债务违约事件,已经导致上市平台浙江广厦合共42.85%股权被冻结。
另一方面,于2015年宣布退出房地产行业的浙江广厦,由于可售房源减少,表现也不理想。2018年1-9月,浙江广厦实现签约面积约约0.7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约90.56%;实现签约金额(含车位)约1.17亿元,同比下降约8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