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2月21日电 (记者 陈小愿 孔任远)台南维冠大楼2016年在地震中倒塌致重大人员伤亡案,大楼建筑师张魁宝等5名被告人在法院二审时均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科罚金9万元新台币。对于其中4名被告人提起的上诉,台“最高法院”21日予以驳回,全案定谳。
2016年2月6日,高雄美浓地区发生的强震在台南造成严重灾损,其中维冠大楼倒塌造成115人死亡、逾百人受伤。
案发后,建筑师张魁宝等5人被依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判决被告5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9万元新台币。其中,维冠大楼建筑商林明辉在二审判决后放弃上诉,已于2017年9月21日入狱;另四名被告人提起上诉。
台“最高法院”21日发布新闻稿指出,被告人在业务上的过失与被害人死亡间的因果关系,原审法院已依卷存证据资料,详细叙明其判断理由。经审核,与经验法则、论理法则及证据法则并无相违。故驳回上诉,全案定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