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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出新规:新建筑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

信息来源:joojzz.com   时间: 2022-12-02  浏览次数:8

  深圳卫视&壹深圳客户端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推动深圳市建筑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此次立法,拟全面提升现行绿色建筑的建设标准:新建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现行国家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现行国家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进行建设;工业建筑全部按照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01 绿色建筑=成本高+高科技?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根据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我国绿色建筑等级划分共有由高到低4个等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和基本级。

  

  根据规定,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

  在广告轰炸和概念炒作盛行的年代,“绿色建筑”也毫无例外地成为朗朗上口的新词儿,以至于让人们误以为绿色建筑就是高档建筑,就是成本高+高科技。

  但其实,绿色建筑的兴起,是人类与大自然相处理念的转变。它的设计理念,体现在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回归自然等方面。

  例如,充分利用太阳能,采用节能的建筑围护结构以及采暖和空调,减少采暖和空调的使用。并根据自然通风的原理设置风冷系统,使建筑能够有效地利用夏季的主导风向。

  再譬如,绿色建筑外部要强调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和谐一致、动静互补,做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可以看出,绿色建筑虽然经常使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但它更强调设计理念和建筑结构。

  而且,虽然一些新技术和环保材料利用成本相对较高,但一旦应用了这些技术和设备后,投资回报率是很高的,因为住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电费、水费和其他能源费的开支。

  

  

02 深圳面临哪些问题?

  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量争取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建筑行业是碳排放重点领域,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推进,深圳新建建筑规模将继续增长,同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建筑使用功能、空间环境品质要求日益提高,控制建筑能源资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当前深圳市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表现为:

  一是绿色建筑体验感和获得感较弱,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较少,特别是居住建筑,基本为最低星级。对工业建筑,尚未要求全面实施绿色建设。

  二是政策及产业支撑不足。激励措施形式单一,除财政补贴外,容积率奖励、绿色金融、绿色保险支持方式仍在探索,尚未形成开发建设主体和使用者意愿的市场驱动;

  三是建筑绿色运行质量和能源利用效率不高。重建设轻运维现象仍然突出,对高能耗建筑缺乏有效管理措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困难;

  四是绿色建材认证和应用,市场接受度不高。以绿色性能、建筑能效作为信用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缺乏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支持,难以有力约束建设各方的权责和规范行为。

  五是区域间协调性不足。建筑、人、自然环境和城市要素之间的联系亟待加强。

  

  

03 此次立法的制度创新

  (一)全面提升现行绿色建筑的建设标准:

  特区内新出让土地上的新建建筑,全部按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一星级进行建设;

  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二星级进行建设;

  工业建筑全部按照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二)聚焦以人为本,提升建筑健康性能。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人们对建筑环境的健康性能越发关注,《草案征求意见稿》突出了“健康建筑”理念,重点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改变目前推广少、散、慢的问题,强化建筑设计和运营全过程中建筑物理性能、环境舒适性、健身设施和健身场所、全年龄段人文关怀、心理健康、物业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全面提升,营造健康环境,完善健康保障,发展健康产业,提升居民健康水平。

  (三)加大节能和绿色性能保障。针对建筑节能和绿色性能感知度差,老百姓获得感不强的问题,《草案征求意见稿》加强对房屋购买者监督权益保障,增设售房环节绿色性能展示以及质量保修责任。

  并鼓励推广绿色建筑质量责任保险,引入第三方保险机构,为绿色建筑增信,加强绿色建筑质量维保和风险管控。

  (四)强化绿色运行阶段的管理。

  针对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重建设、轻运行”痼疾,《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业主、使用者、物业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

  其中要求,竣工验收时,应当查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或者绿色建筑等级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新建建筑应当在竣工验收后两年内取得绿色建筑标识,且标识等级不应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注明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经认定为绿色建筑的,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在建筑物显著位置明示绿色建筑等级。

  (五)解决大量公共建筑能耗高问题

  《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对高消耗高排放建筑按照首年能源审计、次年强制节能改造分阶段推进。经评估不符合相应绿色建筑标准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优先纳入绿色化改造计划。

  

  

04 意见反馈途径

  《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有关意见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办公室。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8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228室

  邮编:518035

  办公电话:0755-88127381

  传真:88128743

  电子邮箱:cjhzgw@szrd.gov.cn

  记者 / 郭保瑞

  编辑 / 庞诗凡 李添裔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建筑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