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1日讯(通讯员 王生铨 范建平 记者 李牧晨)在高速公路用地以外的区域修建生产、生活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是否涉嫌违法?近日,三明高速执法支队洋中中队实施路政巡查时,在福银高速公路尤溪往福州方向123公里处的公路用地外就发现这样的行为。
高速公路用地外发现违法建筑。三明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要确定这个行为有没有违法,就要看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是否处在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之内。”执法员表示,经过当天现场勘验,该建筑物距离高速公路用地外缘的最近距离为6米,最远距离为10米。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向外的距离标准应不少于30米,按照这个标准,这显然属于违法行为。执法员当场要求当事人陈某停止施工,向其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
执法员要求当事人停止施工。三明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三明高速执法温馨提示:高速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这条红线,不可触碰!一方面,设置这个区域可以避免近距离的建设施工对公路产生影响,有效地保护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也能充分保证公路上驾驶员的安全视距,保障行驶安全;还可以减少公路上汽车噪声和尾气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另一方面,依据《公路法》的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一旦发现在该区域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在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行为,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能面临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