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出台《推动成都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于对建筑业产值贡献大、增速快的建筑业企业,按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激励,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同时,支持企业培育和引进关键、紧缺人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给予入选人才资金资助、人才安居、子女入园入学、交流培训等综合支持。
据悉,《若干措施》自2023年6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获国家级重要奖项
最高“奖励”500万元
《若干措施》支持企业上规模、上台阶,对建筑业产值贡献大、增速快的建筑业企业,按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激励;对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达到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500亿元、800亿元、1000亿元的独立法人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同时,鼓励建设单位对承建成都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重要工程奖项的建筑业企业按照不超过获奖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
“四星级”产业工人
可享受住房保障支持政策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成都市企业的高层次技能人才、紧缺类别注册执业人才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可按规定享受子女入园入学、便捷就医、交通出行、保险保障等礼遇支持及高层次人才购房政策支持。
支持企业培育和引进关键、紧缺人才。实施“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按规定给予入选人才资金资助、人才安居、子女入园入学、交流培训等综合支持。对世界技能大赛或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活动获奖人才所在培养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此外,将星级产业工人的使用情况纳入对相关市场主体、建设项目的信用评价和评优评先。鼓励区(市)县率先选择部分项目及骨干企业开展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经认定达到“四星级”及以上评价的产业工人,可按规定享受我市相关住房保障支持政策。
支持企业对外开拓
鼓励优质企业来蓉落户
《若干措施》指出,将大力支持“内强外引”。对外开拓方面,成都每年将开展“对外开拓”先进企业评选,对在市域外承揽项目完成产值多、增长幅度大的企业予以公开表扬,按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激励。
优质企业迁入成都的,对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和盾构施工、大型场馆等关键业绩的建筑业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成都的,经认定后给予总部企业政策支持,